其他

拆迁维权中的逻辑“顺序”,这3点你千万别弄错!

2018-01-12 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导读:对于老百姓而言,征地拆迁维权无疑是一件大事。签协议搬家,是很容易的;而一旦决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则势必将面对一个又一个困难与挑战,承担相当大的利益风险。而在征收维权实践中,仅仅了解一般性的“程式”“套路”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能力将这些方法加以科学、客观的整合、排列,才能收获其最大的作用。那么,对于维权中的那些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重大选择,被征收人该如何理性作出呢?顺序的正确与否,又有何区别呢?



在明律师首先想指出的是,所谓“逻辑”,并非什么高深莫测、不可理解的事情,而是我们做好任何一件事所必需的思维与行动方式。就征收维权而言,同样的事情,先做哪个后做哪个,选择哪个放弃哪个,对于最后的结果将会有重大的影响。这里谨提示广大被征收人以下3个问题:


其一,是先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还是先自行维权一段时间看看再说?


答案是清晰的:在被征收人能够承担聘请律师的成本的前提下,一定要尽早聘请律师,再开启维权步伐。先自行维权“看看”,无异于生病后先自己找药吃或者“生扛”一段时间,究竟是否有利于整个状况完全是一种赌博。被征收人需要明确的是,除非你具备相当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或对征地拆迁之事有超出常人的经验积累,自行维权通常都是远远超出你的能力范围的事情。而一旦被征收人先自行维权了,在过程中就难免出现“跑偏”“耽误”的情形,即使日后再聘请专业律师,时间、空间上还能不能有效补救、挽回,都是未知数。譬如有的被征收人在自行维权中一不留神错过了对征收决定、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提出异议的期限,那么基本上“过时不候”,专业律师也无法让时间倒转。


当然,对于开始阶段选择了自行维权的被征收人,只要协议未达成、房屋未被拆,聘请律师加入都是如虎添翼的有益举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一开始选择的时候,如果打算请律师,就要趁早,而不要先自己弄一弄再说。这和修理电器差不多是一个道理。


其二,是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先提起诉讼?


这是个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的事情,不可一概而论。实践中被征收人容易犯的错误是,总想着“民告官”,而忽视了“告”的目的和意义。通常而言,如果涉案项目尚处于针对补偿协议进行协商、谈判的较平稳阶段,尚未发生逼迁、偷拆等严重违法情形,那么首先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来全面掌握涉案项目法律状况是一个比较“模板化”的维权方式。而这个申请的过程也是有学问的,公开哪个不公开哪个,被征收人一定要心中有数,绝不是说申请得项目越多越好,更没有“全套”这一说。在这些需要精细化、专业化操作的事项上,盲目、程式化的举动是不可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效果只会越来越不稳定。而好的信息公开申请本身,就能实现搭建协商、沟通平台的初步诉求。


不过凡事无绝对,这点需要大家谨记。倘若涉案项目已处在情势较为紧张的阶段,那么被征收人的当务之急一定是守住自己的房屋、土地,针对违法暴力逼迁、强拆等行径提起有针对的程序。通常而言,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书面申请,以及就违法逼迁行为及时报警、取证,就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类似的文书提起诉讼等就是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事情了。


事实上,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这二者是可以同时进行、同步推进的,其结果也会互为倚靠,相互作用。


其三,是积极主动与征收方接触、协商,还是先避而不见?


这个问题,主要看被征收人的能力和信心。如果能力足够,那么多接触、协商一定有利的。但这里面对“能力”的要求的确不低,起码3个方面:


第一,你能不能在接触、协商中始终保持良好的态度与情绪控制。如果动不动就拍桌子、大哭大闹或过分恐惧,那么这种接触就实在是无益的。这种事儿,只能被征收人自己去感觉;


第二,你能不能在接触、协商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具备作出真实意思表示的能力。很多被征收人反映,和征收方人员接触没多久,就莫名其妙的签了各种文件、预征收协议甚至补偿协议,事后又感到后悔不已。这就是欠缺经验的典型表现。任何协商、谈判,都是要建立在双方互有底线、原则的情形下才能开展的,一旦在接触中底线被随意动摇,那么接触本身也就失去了积极意义;


第三,你能不能在接触、协商的同时不断在事实与法律层面上取得谈判筹码。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浅显,爱打牌的朋友都能明白。因此,“两条腿走路”对于维权而言是极为必要的,谈判桌上的机会,都不是无缘无故得来的,而是要靠在谈判桌下的努力去争取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事实”有时比法律还要重要,譬如房子被偷拆、误拆了,那么局面一定会对被征收人不利起来。


对于“避而不见”这回事,其实是有很多技巧的。在一些特定的阶段里,情势会朝着有利于被征收人的方向发展,此时适时停滞一下,在节奏上打一个“顿挫”,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不过如果被征收人欠缺必要的谈判能力,则需要及时接受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这是不能省略的。在一些情形下,征收方会提出单独和被征收人沟通的要求,不希望律师在场,因此无论如何,被征收人是要做好与征收方坐下来好好谈的心理准备的。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征收维权最需要的,就是务实的行动,而不是对一个又一个方案、思路的消极否定。与其片面的认为“这没用,那也没用”,还不如从上面这些事儿里面思考一下然后做一做。务实,是在明律师在2018年新年伊始所要传递给大家的最重要的建议和讯息。

转发有礼

2018年1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本公众号活动期限内任意不重复推文,可获得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送出的礼品:


礼品1:累计转发7天并截图,可获得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2018年台历一本;


礼品2:累计转发15天并截图,可在获得台历的同时获得有杨在明律师签名的专著《我是这样代理拆迁案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一本;


礼品3:累计转发30天并截图,可在获得前述两项礼品的同时获得杨在明主任在所一对一免费面询1小时,仅限2个名额,先到先得。


在活动期限内转发微信朋友圈并截图,完成相应转发量后,将收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地址、转发截图以留言或「在线咨询」菜单统一发送至本微信公众号,发送时间:9:30-19:00,活动截止时间3月10日。每位参与者仅限领取一次礼品,详细活动规则点击阅读:《新春送祝福,转发赢大礼》


点击小程序,即可咨询律师

回复关键词,获取相关文章

房屋评估 │ 违法强拆 │ 补偿协议 │ 信息公开

违章建筑 │ 安置补偿 │ 小产权房 │ 外嫁女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创办的法律服务机构。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截至目前,在明的拆迁维权业务已经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累计代理案件超过3000起,通过各种渠道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数万次,惠及的拆迁户数以万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在 明 联 系 方 式


咨询电话:4006-835-600、010-57126337

文章授权:微信 cccaonline

QQ群: 23488369

网址:www.zmfuwu.com

微博: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新浪)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瀚海科技大厦D座D01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